10.3969/j.issn.1009-2234.2016.03.023
论侵权法的预防损害功能
侵权法的预防损害功能是指侵权法具有预防侵权损害发生的能力。侵权法具有预防损害的可能性表现在:一方面,过错责任可以很好的发挥预防损害发生;另一方面,无过错责任的成立要件虽然取消了加害人的过错,虽在一定程度上消减了受害人避免损害发生的动力,但却增加了加害人预防损害发生的动力。侵权法预防损害的功能有其特殊之处,具体表现在:地位日渐重要,出现的时间具有一定滞后性,功效的发挥收到一定的抑制,运行的机理较为独特。
侵权法、预防损害功能、一般预防、经济分析
DF526(民法)
2016-05-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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