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234.2015.05.009
论公司控制权锁定的制度选择与法律规制
2014年,我国互联网企业争相在境外上市,原因之一是国内的法律环境无法提供足够的制度保障以保持公司创始人的公司控制权.我国公司法等法律对表决权代理的规定有限,对表决权信托与双层股权的制度规定更是空白, 股份公司的创始人面临着控制权随股权被稀释与融资上市之间的矛盾. 我国应当基于国情与法律土壤, 分析各项制度的优劣以及与我国的契合度,积极在立法中为股份公司核心团队保持公司控制权预留足够的制度空间,同时清晰界定其法律边界,更好地为我国公司的各项制度创新与证券市场的发展服务.
公司控制权、股权、表决权代理、表决权信托、双层股权结构
D92(中国法律)
2015-08-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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