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234.2015.01.017
论合同撤销权之优先受偿的正当性与制度完善
《合同法解释一》率先在代位权上突破了债的保全制度中传统的“入库规则”,实质上赋予了代位权人优先受偿权.因此有学者认为,对撤销权也应同等对待.笔者通过对立法、公平和效率等角度的考查,认为撤销权的优先受偿并不具备正当性.但基于实践中的确存在着进行撤销之诉程序繁杂、效率低下等问题,笔者在参考国内审判经验与外国立法的基础上,尝试提出了两点撤销权制度的完善建议.
撤销权、入库规则、优先受偿
D92(中国法律)
2015-03-1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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