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234.2009.04.011
宪政视野下协商民主概念分析
宪政是用宪法和法律来规范公共权力,其目的是规范公共权力和保障公民权利.民主是古老而永恒的话题,也是宪政的追求目标.协商民主是20世纪80年代在西方兴起的一种民主理论,被认为是对自由民主理论和批判理论修正的一种民主形态.作为一种理论形态,其概念核心是公共协商,强调通过对话、讨论、辩论、审议与共识,达到保证公共理性和公共利益的实现,其完美性被认为是一种乌托邦的政治理想.协商民主有良好的宪政基础,但是在我国的先政实践中不能很好的运行,其主要原因是没有很好的界定协商民主的概念.我们从宪政的角度来探讨协商民主的概念,以及通过对协商民主概念的界定、制度价值分析以及运行现状反思,以期构建在宪政轨道上的协商民主运行机制.
宪政、协商民主、概念
D082(其他政治理论问题)
2007年司法部国家与法学理论研究立项课题《中国宪政话语下的协商民主研究》的阶段成果.项目07SPB5011,课题主持人:肖巧平
2009-11-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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