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9-2234.2009.03.055
由"艳照"事件看网络媒体新闻自由与社会责任
香港"艳照"事件一方面显示出网络媒体传播在主体、内容和时空等各方面全方位的拓展,另一方面也对网络环境下新闻自由的限制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香港"艳照"事件囊括了不良信息传播、个人隐私侵犯、网上诽谤、剽窃侵权等各种不良行为,对当事人和整个社会的影响和危害也是空前的,这就要求网络新闻工作者要以正确舆论导向为己任,向受众提供真实、快速、全面、准确的信息,在传播严肃文化和社会遗产的同时,也为广大受众提供健康有益的娱乐休闲空间.
"艳照"事件、网络媒体、新闻自由、社会责任
G212.1(新闻学、新闻事业)
2009-08-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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