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6.06.029
《黄帝四经》的"案(按)法而治"三题
《黄帝四经》作为先秦黄老之学的经典著作,以其深厚的理论功底、 宏博的智识气度对先秦传统文化进行了整合,尤其是道、 儒、 法三家,凝结成"隆礼重法""法主礼辅"的治道精神.《黄帝四经》的基调是法治,"案(按)法而治"是其主旨.《黄帝四经》"案(按)法而治"的思想可分为三个层次:自然法、 风俗习惯和人定法,分别阐释了其法治道性、 德性和法性的内涵,三者构成《黄帝四经》逻辑清晰的分层理论体系,展示了较为成熟的法律理论基础,其对当代法治中国建设具有一定的启示意义.
《黄帝四经》、"案(按)法而治"、道性、德性、法性
B22(先秦哲学(~前220年))
国家社科基金项目"传统信仰文化与中国当代信仰建设研究"12XKS026
2016-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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