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4.04.017
领导干部“无为行为”及其治理对策探析
领导干部“无为行为”的治理是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方面。“无为行为”治理有利于领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增强执政能力,提高整体素质。领导干部无为会造成群众信任危机、干部制度损害、干部价值观霉变和单位发展延误等危害,其成因主要是官本位思想严重、监管不力、无为惩罚制度缺失、社会监督不强等。为此,应建立无为问责之制,强化有为行政之教,发挥组织监督之职,完善绩效考核之法,搭建社会监督之梯,确保无为问责之效,切实治理领导干部的“无为行为”。
领导干部、整体素质、“无为行为”、治理、制度建设
D630.9(国家行政管理)
2013年广西高校党建工作研究课题“加强高校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研究---基于广西高校领导干部管理的视角分析”13DJ007的阶段性研究成果。
2014-05-2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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