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3.10.003
集体所有制所有权份额界定及相关问题探讨
集体所有制和全民所有制作为两种不同的公有制形式具有平等的法律主体地位。文章从《宪法》及其他相关法律出发,研究和界定集体经济的权利主体及权利主体代表性问题,提出“所有权份额”概念,将集体经济权利同集体经济成员联系起来,分析取得这种权利所取决的户籍条件,这种“所有权份额”权利的实质性存在及其给户籍制度改革和新型城镇化道路带来的挑战。同时以“新苏南模式”为集体经济改革的实践范例,分析“所有权份额”的实现路径问题。最后从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和集体经济改革角度出发,以“所有权份额”为切入点,提出了相关政策改革和立法的建议。
所有权份额、集体经济、集体所有权、“新苏南模式”、定价及转化机制
F121(中国经济)
2013-10-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11-13,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