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2.01.026
劳动合同期限的制度经济学思考
劳动合同期限与劳资利益的协调具有十分密切的关系.劳资双方的合作共赢是雇佣关系长期化的基本要求,法律的着力点在于激发市场经济内在的劳资合作共赢机制的活力.在劳动力市场和产品市场都确定的情况下,雇佣关系的稳定、劳动合同的期限,主要取决于劳工技能的专用性程度.解决劳动合同“短期化”的根本途径,在于推动社会的技术进步以及产业结构的优化升级.在推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的过程中,必须坚持在“流动性”基础上追求“稳定性”的劳动合同制度模式,在利益动态协调过程中实现劳资关系的平衡与稳定.
劳动合同期限、劳资关系、合作共赢、制度匹配、劳工权益
F249.2(劳动经济)
教育部人文社科规划基金项目"基于演化博弈论的企业社会责任生产机制研究——以珠江三角洲为样本"10YJAZH079;广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基于企业劳工责任生成机制的演化博弈论研究"10151009001000003;广州市哲社规划基金项目"珠江三角洲企业社会责任生成机制的SSP范式研究"10Y73;"广州市转型期劳资利益协调机制演化的博弈论研究"11Y39
2012-05-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83-83,87,88,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