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1.10.017
为政以善:对个性政绩的一种温和义务论考察
政绩是善政、善治的结果.政绩和政绩观就其存在的合理性而言是以职责、义务为根据的.从本质上说,应当在一种形式与质料的双重含义上思考政绩问题,即给予一种比较温和的考量.政绩是包容性的、有机增长性的,应当体现完整和公正.从某种意义上来看,它是社会运行的一个截面,因而其结构是十分复杂的.
善、政绩、德性政绩、义务:完整性
B82(伦理学(道德哲学))
2012-02-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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