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10.11.007
"大调解"在处置群体性纠纷中的功能及运行机理
当前群体性纠纷高发、多发给社会带来了许多问题.而"大调解"机制能够化解群体性纠纷,促进社会管理从刚性向柔性转变;有效整合社会资源、行政资源和司法资源,实现社会矛盾纠纷常态化解,促进社会管理从一元转向多元,形成一个综合性强、权威性高、公信力大的多元化矛盾纠纷调处机制.因此,我们应该发挥大调解的解纷功能,以不同利益主体间的理性对话为基本要素,以主体交涉过程中的相互沟通和协调为基本机制,推进重点工作建设,从而实现社会的和谐发展.
大调解、群体性纠纷、联动、平等协商
D630(国家行政管理)
江苏省高校哲学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基层公安机关处理群体性事件策略研究"09SJB820008;江苏省法学研究资助项目"能动司法问题研究"SFH2010C01
2011-01-1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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