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8.08.029
和谐诉讼模式的司法能动性探索
司法的中立性、被动性和消极性是实现司法公正的前提和基础.但是过分强调司法的被动性、消极性,而弱化司法的能动性,将会导致机械司法、司法低能、弱化服务意识现象,不利于实现真正的司法正义.只有为被动性的司法权力注入一定的能动性,增强其活力,司法功能才会有效发挥.
司法权的被动性、司法能动性、和谐诉讼模式
D925.04(中国法律)
陕西省2007年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和谐视野下陕甘宁边区审判制度研究"07F008Z中期成果
2008-09-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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