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8.07.010
契约自由与劳动法的兴起——《资本论》的法哲学解读
契约自由是近代民法的基本原则之一,也是商品交换领域中的基本规则.马克思在<资本论>中以商品的分析作为出发点,阐明了劳动力作为商品既是剩余价值的来源,又是契约自由形式化的社会经济基础,同时,它也是现代劳动法产生的起点.从一定意义上讲,劳动法的兴起既是对契约自由形式化的修正,又是对于商品社会中劳动者权利的维护和保障,是对社会正义的法理念的追求.
契约自由、劳动法、法哲学、《资本论》
A81(马克思主义的学习和研究)
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项目B102研究量助;《资本论》法哲学专题研究的阶段性成果
2008-09-0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3页
33-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