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7.11.037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之责任论
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或者其他社会活动的组织者对在其经营场所或者参与社会活动范围内的人负有保障其人身安全不受损害之义务.安全保障义务的性质为法定义务.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之责任构成包括过错、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行为、人身损害事实及因果关系.违反安全保障义务之责任类型为直接责任与补充责任.
安全保障义务、责任构成、直接责任、补充责任
D923(中国法律)
2007-12-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99-101,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