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7.07.010
税费改革与村级权力的类型分析
从国家对村庄不同的资源汲取要求出发,分析村级权力的合法性来源和功能,进而历史地对村级权力的性质作类型化的分析,我们可以发现,在当前国家放弃了对村庄的资源汲取要求后,从相反的方向,即通过对农业的"反哺"仍控制着村级权力,使其体现了强体制--弱内生性.这与改革前并没有本质的差别,与村民自治的开展没有必然的联系.
村级权力、税费改革、权力类型
D422(农民运动与组织)
2007-08-0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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