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7.02.013
论公民程序性权利的性质与特征
从公民程序性权利的起源与基本功能来看,公民程序性权利从本质上讲是一种自卫权利,公民程序性权利的自然权利性质、基本人权性质、公法权利性质、衍生权利性质是自卫权利属性的延伸.与其法律性质相联系,公民程序性权利的法律特征表现为救济性、防御性、主动性、综合性、相对性等几个方面.
程序性权利、基本人权、自卫权利
D920.4(中国法律)
浙江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常规课题NX05ZF06
2007-04-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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