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6.09.024
自组织视角下的农村社区合作组织
只有符合开放性、非平衡性和非线性等自组织条件的农村社区合作组织才具有活力并能够可持续发展.在新农村建设背景下,新型农村社区合作组织应该是按照新的经济关系从事市场经济活动,是农民社员自己所有的企业性质的组织.确立社区成员在社区合作组织中的主体地位可以提高社区成员的自治能力,有利于农村社区的整合.
自组织、农村社区合作组织、开放性
F324(中国农业经济)
2006-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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