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7408.2006.09.007
和谐治理:公民权利与社会均衡机制的建立
转型期社会矛盾的激化,敏感性的突发事件的频发,公民利益诉求困难、公民权利表达缺乏途径,使得以政府为中心的单一治理主体,因社会结构的层次分化走向多元共治的转交.重视公民权利及公民利益的表达,规范制约政府权力,建立行政程序制度、社会协商制度、提高人大代议能力的制度,是民意表达的有效途径和社会均衡机制建立的重点.
公民权利、政府权力、和谐治理
D621.5(政治制度与国家机构)
2006-10-16(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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