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3655.2016.11.028
深化江西省级国税、地税合作的探讨
我国税收管理在1994年分税制财政体制按税种划分中央与地方收入基础上,形成了国税、地税并行,以征收税种划分模式分别征收的征管体制.随着我国税收制度改革的不断深化和税收事业的快速发展,旧的税收管理模式弊端日益突出,难以适应科学的财税体制要求.当前,"营改增"已全面推行,这就要求国税、地税机构在目前低层面的、初级配合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形成清晰明确、高效有序的协调与合作机制.
江西、省级、国税、税种划分、税收管理、税收制度改革、中央与地方、征管体制、基础、合作机制、管理模式、高效有序、地税、财政体制、财税体制、模式分、分税制、协调、收入、科学
F81;D92
2017-01-1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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