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规定食品标识"零添加"的双重意义
近日,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对外公布《食品标识监督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再次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根据《意见稿》规定,食品标识中不得以"不添加""零添加""不含有"或类似字样强调不含有或者未使用的物质.这意味着,在各类食品的外包装上,应该标识的信息,必须进行公开标示;但是对于"零添加""不添加""不含有"等字样,则是严禁随意使用.
2021-10-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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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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