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6220.2002.05.002
化肥与无公害食品
目前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类食品的名称众多,按农业行业标准,统称为无公害食品为宜.农业生产中的有机废弃物应当尽可能地循环利用,但经验证明,在农业本身封闭的系统中进行生产,作物产量难以大幅度提高,而且在市场经济的今天也是不可能的.在无公害食品生产中,不应该把有机肥与化肥对立起来,而应当配合使用.世界各主要化肥生产国的氮肥中,硝酸铵是主要品种.有些生产条件和作物,适宜施用硝态氮肥.我国进口的三元复混肥中的氮约有1/2是硝态氮.而我国生产硝态氮十分有限,应适当发展.蔬菜(主要是叶菜、根菜)中硝态氮的高量积累有种种原因,主要是过量、单一施用氮肥和采收期离追肥期太近,应当改正.
化肥、无公害食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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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01(一般性理论)
2004-07-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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