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种方法在石油炼制企业职业健康风险分级分类管理中的应用
[背景]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综合风险分级分类研究目前大多仍停留在方法学的建立和描述,实际应用研究少见报道.[目的]探讨国家疾控局联合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发布的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法以及自行开发的职业健康分级分类法在石油炼制企业中的应用情况,为相关监管部门实施差异化执法提供实践经验.[方法]采用两种职业健康分级分类方法在广东省3家石油炼制企业进行应用.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法是为贯彻落实国家疾控局、国家卫生健康委《关于开展职业卫生分类监督执法试点工作的通知》,其原理是根据用人单位劳动者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性质、接触水平、接触人数等指标得出职业健康风险等级,再结合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划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职业健康分级分类法是根据国内外职业健康风险评估方法自行开发的,其原理是根据化学毒物的致癌性分级或LD50/LC50、噪声的健康危害程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暴露资料,如暴露量、暴露频率等指标计算用人单位各岗位风险等级,利用罗马尼亚综合风险计算方法求得用人单位的综合风险Ro,再计算出经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指数加权后的综合风险Ro',并将其分为甲类、乙类和丙类.最后,对两种分级分类方法的评估结果、适用范围、需收集的指标、专业能力要求、优缺点等进行定性比较.[结果]本研究中3家企业重点评估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硫化氢和噪声;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的接触水平均低于10%职业接触限值(OEL),硫化氢和噪声均存在超标情况.3家企业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如苯、硫化氢为严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人数分别为461、912和224人;苯、甲苯、二甲苯、汽油、硫化氢和噪声的固有危害等级(HR)分别为5、3、2、3、5和3级.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法评出3家企业的职业卫生管理状况等级分别为B、A和B级;职业健康分级分类法评出3家企业的职业健康管理指数等级分别为B、A和A级.综合风险评估结果显示,职业病危害综合风险评估法将2家企业的综合风险类别评为最高等级丙类,1家评为乙类,而职业健康分级分类法将3家企业的综合风险类别均评为乙类.[结论]两种分级分类方法在炼油企业的评估结果并不一致,且在评估范围、需收集的指标、专业性等方面存在差异.建议职业卫生监管部门充分考虑两种方法的优劣并结合实际监管目的选择合适的监管方法.
石油炼制行业、职业健康、综合风险评估、分级分类、差异化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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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劳动卫生)
2023-08-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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