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13/j.cnki.jeom.2018.17538
北京市冬季采暖期家用空气净化器净化效果评价
[目的]了解北京市采暖期住宅室内外颗粒物浓度,并评估家用净化器对室内颗粒物的净化效果.[方法] 2015年11月-2016年1月间,选择北京市某区15户住宅,采用粉尘仪实时监测每户在开启家用型高效颗粒物空气(HEPA)净化器前后各24h室内外PM2.5和PM10质量浓度,并在净化器开启后采用多通道仪监测室内PM2.5、PM10及其他多种粒径颗粒物浓度;采用室内外颗粒物浓度比值(I/O值)描述室内颗粒物相对室外的污染水平,并用配对样本的Wilcoxon符号秩检验比较净化前后I/O值差异;采用颗粒物清除率评价短时净化效率,并采用Friedman M检验和Wilcoxon符号秩检验进行比较.[结果]各户净化器运行前后的日均PM2.5浓度的I/O值中位数及四分位数间距分别为1.79(2.63)和0.46(0.49),PM10的I/O值中位数及四分位数间距分别为1.44(1.65)和0.40(0.46).PM2.5和PM10净化前后的I/O值差异均有统计学意义(P<0.05).净化器开始运行到室内颗粒物浓度达稳定水平的时间约为3h,对空气动力学直径≤0.3 μm的颗粒物平均清除率为59.03%;>0.3~0.5μm的颗粒物为63.08%;>0.5~1 μm的颗粒物为67.00%;PM2.5为63.60%;PM10为71.91%.不同粒径颗粒物的清除率差异具有统计学意义(P<0.05).[结论]家用型HEPA净化器可降低室内PM10、PM2.5及更小粒径颗粒物浓度,在3h内降低不同粒径颗粒物浓度60%以上,其对不同粒径颗粒物的去除效果有所不同.
颗粒物、空气净化器、室内空气、I/O值、净化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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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2(环境卫生、环境医学)
国家科技部十三五重点研发计划2017YFC0702700;国家自然科学基金91543112,81571130090;美国中华医学基金会项目CMB 15-228
2018-03-2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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