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3213/j.cnki.jeom.2016.15541
我国放射卫生标准体系的结构探讨
[目的]进一步完善放射卫生标准体系,满足新形势下放射卫生标准化工作的需要,推进放射卫生领域相关工作的持续健康发展. [方法]通过分析我国放射卫生标准现状,依据国内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参考国际组织出版或发布的相关技术性文件及出版物,按照标准体系编制原则,结合原放射卫生防护标准体系和原放射性疾病诊断标准体系内容,讨论我国放射卫生标准体系结构. [结果]建立新的放射卫生标准体系层次结构,提出新的放射卫生标准体系.将我国放射卫生标准体系的分类调整为基础标准、计划照射、应急照射、现存照射、职业健康管理、放射性疾病诊断与处理、检测与评价及其他共8类,并对每一类别进行划分.其中,照射情况的划分采用国际放射防护委员会(ICRP)103号出版物和国际原子能机构(IAEA)2014年发布的《国际辐射防护和辐射源安全的基本安全标准》(IBSS)中的分类. [结论]新的放射卫生标准体系体现了我国放射卫生标准的现状,并具有一定的前瞻性,符合我国放射卫生工作发展趋势.
放射卫生、标准、标准体系、结构、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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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41(放射卫生)
放射卫生标准体系研究项目编号:2014-2015
2016-05-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274-27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