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617.2007.03.035
我国电磁辐射污染防治的法律对策
@@ 20世纪80年代以来,在美国和欧洲,由于流行病学的大量研究结果表明电磁辐射与某些疾病之间可能存在联系,公众对于电磁辐射可能造成的健康危险高度关注,以暴露在电磁辐射污染环境中受到了人身伤害和不良健康影响为由,针对企业和雇主的诉讼不断增加[1].在我国,随着城市人口、建筑密度不断加大,电磁辐射成为一种新的城市污染源.而农村居民家用电器的迅速增加和电力、通信、交通事业的发展,使电磁辐射污染由大城市迅速向中小城市及农村扩展.
电磁辐射、污染防治、法律对策、风险预防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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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13(劳动卫生)
2007-07-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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