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6-3617.2001.01.019
某电厂噪声作业工人接噪量与听力损害关系的调查
@@1 对象和方法
1.1 对象 某电厂接触不同强度噪声的作业工人345名,排除耳病患者,年龄平均29.8(19~56)岁,工龄平均10.1(1~37)年。
1.2 噪声强度测定: 按《工业企业噪声测量规范》用ND2型精密声级计(经中国计量科学院校准)测量各车间噪声强度(A)。
1.3 听力检查: 按《纯音气导听阈检查》(GB7583-87)规定,使用丹麦产听力计检测左右耳听阈。根据GB16152-1996《职业性噪声聋诊断及处理原则》判断听力结果。
1.4 接触噪声总剂量 按华西医科大学劳动卫生教研室推荐公式换算[1]:接触噪声总剂量(dB*年)=基础剂量+工龄(年)×3dB。注:“基础剂量”为所在车间噪声强度×1 (dB*年)
2 结果
2.1 各车间噪声强度测定结果 锅炉运行噪声为91~105dB(A),平均声级为99.3dB(A);汽机0米噪声为89~98.5dB(A),平均声级为93.2dB(A);汽机12.5米(离地面高度)噪声为88~98.5dB(A),平均声级为92.6dB(A);灰浆泵房噪声为93~98dB(A),平均声级为95.8dB(A)。
电厂、噪声、听力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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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B53(声学工程)
2004-01-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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