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20.01.042
递交辞呈就等于”非单位人员”?
员工向用人单位提交了辞呈,意味着员工已决定解除劳动合同并将该决定传达给了用人单位.可有些员工或事后反悔,或一直仍在原岗位上班,或在离职前遭遇伤害,那么,对由此导致的纠纷真的因为”当初是你要分开,分开就分开”,只能由员工自食其果吗?递交辞呈后上班遭遇伤害,是否构成工伤?”案例”2019年3月1日,谢女士曾经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表示将30天后离职,解除尚有两年到期的劳动合同.岂料,仅过去一周,谢女士便在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因为工作原因受到伤害,不仅花去7万余元医疗费用,还落下十级伤残.而公司面对谢女士工伤赔偿却一口拒绝,理由是谢女士既已递交辞呈,便不再属于公司员工,公司自然没有包括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在内的相关义务,谢女士也没有相应的权利.
2020-03-31(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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