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8.16.039
”试工期间”十项权利一项也不能少
有用工,就有”试用”.”试用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为了相互理解、适用、选择而约定的一定时间的考察期.在一般的情况下,劳动者上岗、入职,用人单位都要和其约定试用期.”试用”是大多劳动者入职必须经历的一个阶段.”试用”,发生在录用就职后,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之内.被试用的劳动者,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享有各项劳动权利.
2018-08-2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59-6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