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8.04.043
经常晚发工资,是否属于拖欠?
合同约定每月5日发工资,而单位经常推迟三五天发放.这种情形是否属于拖欠工资?员工可否据此提出辞职并索要经济补偿?另外,员工申请仲裁后无理由缺席庭审,被按撤诉处理.此后,该员工再次申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这种情况下,法院该不该驳回员工的诉讼请求?就以上两个问题,佟丽青与其所在的商业公司连续打了一年多官司.法院终审确认:该公司拖欠工资属实,其应向佟丽青支付解除劳动关系经济补偿金共计40793.88元、支付被拖欠工资1350.41元、未休年假工资1500元.
2018-03-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2页
62-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