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7.26.047
互联网环境下体育赛事节目的著作权保护
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体育赛事节目的传播方式有了很大改变,由于我国著作权法并未对体育赛事节目的性质作出明确规定,对于互联网环境下传播方式造成的种种侵权现象如何处理,理所当然的存在着很大争议.在我国著作权法修改中,应借鉴发达国家如何协调冲突主体矛盾,维护整体利益的经验,将体育赛事节目纳入著作权法保护的视听作品范畴.
体育赛事、体育赛事节目、独创性
F71;D91
2017-09-2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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