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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3969/j.issn.1007-7243.2016.25.035

这些情况可停止工伤保险待遇

引用
2014年4月,小楠应聘入职本市某建筑设计公司,担任项目勘探测量员工作。2015年2月的一天,小楠在工作中遭受事故,重伤住院,公司为小楠做了工伤认定。出院后,小楠要求公司继续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待遇和护理费。公司则认为小楠应先进行劳动能力鉴定,之后再由公司根据鉴定结果决定是否支付相应的工伤待遇或向社保中心申领工伤待遇。双方多次协商,但小楠认为单位在刁难自己,一直拒绝接受劳动能力鉴定,并向当地劳动人事仲裁委提起仲裁,要求公司向其支付工伤待遇。仲裁庭经过审理,查明事实后,依法组织双方调解,最终双方达成协议:小楠先配合公司做劳动能力鉴定,然后公司根据鉴定结果再行做后续处理。在实务工作中,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在停工留薪期内应当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但在一些情形下,工伤待遇也可以停止。笔者借本文来介绍相关政策知识。

工伤待遇、能力鉴定、劳动者、鉴定结果、人事仲裁、相关政策、停工、社保中心、建筑设计、后续处理、工资待遇、工伤认定、工伤保险、查明事实、仲裁庭、护理费、组织、住院、知识、员工

R13;TU3

2016-11-0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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