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6.19.023
公益性岗位员工工伤谁负责?
”案例”2014年11月,李某应聘至某学校的公益性岗位,其工资和待遇除了财政补贴部分岗位工资和社保费之外,其余部分则由用人单位负担.2015年3月29日,该市就业服务中心将社保补贴资金汇入李某所在单位,但学校从未为李某缴纳工伤保险费.2015年8月29日,李某在下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后经人社局认定属于工伤,并被鉴定为3级工伤.
公益性、岗位工资、员工、工伤、用人单位、学校、社保费、交通事故、服务中心、财政补贴、补贴资金、保险费、应聘、就业、鉴定、待遇、案例
F81;F32
2016-10-1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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