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5.24.047
"实在法"极限处的正义之维
正义是一种影响社会文明发展的决定性力量,也是人类社会政治法律关系中最重要的基础.虽然西方"自然正义"观的历史轨迹表明"正义具有着一张普洛透斯似的脸,变幻无常,随时可以呈现不同的形状,并具有极不相同的面貌",但是在人类社会政治法律关系与人类社会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具有极不相同面貌的"狄凯"成为人间是非善恶的评判标尺,具有扬弃"实在法"历史局限的四大维度——基本法价值、人权理念基础、效率价值优先性和人类灵魂精神指向.超越"实在法"历史局限的正义并不是"想把自然法变成某种永远达不到的、虚无缥缈的空幻理想",而是想成为法律的出发点与法律的历史归宿.
正义、法的价值、扬弃、法的进步、正义的实现
DF0;D92
2015-12-30(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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