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4.35.009
关于调整社会保险费率的思考
目前,我国政策规定城镇企业单位和职工应参加五项法定社会保险,其中: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由企业和职工共同缴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单位、个人费率分别为20%、8%;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单位、个人费率分别为6%、2%;失业保险单位、个人费率分别为2%、1%.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由企业缴费,工伤保险费率为1%;生育保险费率为1%.五项社会保险费率合计为41%.
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保险费率、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社会保险、工伤保险、企业单位、企业缴费、政策规定
C91;F84
2015-09-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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