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3.07.048
“季节工”患病被终止合同被判无效
”案例”:农村妇女范某去年四月到某砖厂当了一名季节工,与厂方签订了从五月一日到十月三十一日,为期五个月的劳动合同。合同期满的前一天,范某突然因心脏病住进了医院。第二天合同到期,厂方与住院医疗的范某终止了劳动合同。两个月后范某出院,申请仲裁主张代通知金和非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季节、解除劳动合同、住院医疗、心脏病、赔偿金、合同期、砖厂、仲裁、医院、通知、签订、农村、妇女、案例
F29;F84
2013-08-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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