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2.17.002
七部委联合下发《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见义勇为死亡可视同工伤
农民、学生因见义勇为牺牲,不会再因无单位而得不到抚恤,其遗属将获得全国统一标准的政府补助金.日前,民政部会同财政部、教育部、公安部、人社部、住建部、卫生部等七部委部署落实《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的系列具体措施.今年7月19日,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由上述七部委制定的《关于加强见义勇为人员权益保护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首次为无工作单位的见义勇为牺牲人员,明确了一次性(抚恤)补助金标准: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加40个月的少尉排职军官工资.
人员、权益保护、死亡、人均可支配收入、补助金、牺牲、工作单位、抚恤、城镇居民、金标准、卫生部、民政部、教育部、国务院、公安部、财政部、办公厅、转发、政府、学生
F12;D92
2012-12-17(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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