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11.19.037
八小时以外工作并不都属于加班
随着《劳动合同法》的贯彻实施,劳动者的维权意识日益高涨,但是由于认识的误区,很多劳动者片面地认为只要自己在八小时以外工作就属于加班,用人单位就应该支付加班工资.以下四种情况,劳动者索要加班费可能很难获得支持.
八小时以外、劳动者、加班、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维权意识、支付、误区、认识、工资
D2 ;TH1
2012-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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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小时以外、劳动者、加班、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维权意识、支付、误区、认识、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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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重点研发计划“现代服务业共性关键技术研发及应用示范”重点专项“4.8专业内容知识聚合服务技术研发与创新服务示范”
国家重点研发计划资助 课题编号:2019YFB1406304
National Key R&D Program of China Grant No. 2019YFB1406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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