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7-7243.2009.14.001
中国社保基金商业化运作的法律问题研究
通过商业化运作实现社保基金的保值、增值在当今老龄化加剧、社保基金缺口加大等现象并存的社会大环境下已是大势所趋;由于社保基金具有比较强烈的政治意义、民生色彩和社会效应,使得社保基金的法律归属一直难以定论,而这可以参照"所有权与经营权分离"理论进行解读;社保基金的法律组织形式事关政府和商业化资产投资管理机构的具体法律责任的确定与落实,根据我国的实际情况,可以以"中央投资型"社保基金组织形式为模本构建我国政府机构和商业化资产投资管理机构的法律责任体系,社保基金商业化运作无法脱离公司治理结构的理论与实践.
社保基金、商业化运作、法律归属、法律组织形式、公司治理
DF438(经济法、财政法)
2010-03-2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4页
3-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