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335.2019.08.040
新业态下职业伤害保障探索中
近年来,社会各界对于”新就业形态”的关注持续升温.中国劳动和社会保障科学研究院原院长刘燕斌认为,”新业态就业”是指以新业态(”三新”经济,即经济中新产业、新业态、新商业模式生产活动的集合)为依托,通过互联网平台为社会提供商品或服务,从而获得劳动报酬和收入的新型经济社会活动.以”新就业形态”中的共享经济为例,据官方数据统计,截至2018年底,我国共享经济参与者人数约为7.6亿人,提供服务的人数为7500万人,约占全国就业人数的9.7%.
2019-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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