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335.2019.08.013
构建”1+8”主体责任体系 ——《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正式公布
安全生产是关系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北京作为首善之区,在安全生产工作中也一直坚持首善标准.为了解决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不明确、安全意识薄弱、安全投入不足、安全培训不到位等问题,《北京市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于2019年5月30日正式公布,自2019年7月15日起施行.6月27日,北京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北京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卞杰成等有关单位领导对《规定》有关情况进行了通报.
2019-09-09(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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