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335.2018.03.019
应尽快完善问责立法
2016年6月27日,湖南洞口县高沙镇廉租房工程项目工地现场负责人黄启茂找曾传柏(无《特种设备维修证》)维修物料提升机,外来人员袁通淼也随二人来到物料提升机旁.维修时袁站在升降机1号吊篮正下方,黄与曾并排站在1号和2号吊篮之间,当黄指挥曾拆卸电机时,物料提升机吊篮急速下坠,袁通淼被当场砸死,黄启茂脚部被砸伤.事后,施工单位赔偿了死者袁通淼家属经济损失42.3万元,赔偿伤者黄启茂1万元.事故调查组认定这是一起生产安全责任事故,孙传峰、彭小涛等作为洞口县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站工作人员,执法不严,对本次事故负有重要监管责任,事故调查组建议县建设局给予上述人员行政警告处分.
2018-06-08(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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