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335.2017.05.014
让”明白人”管好安全 ——就北京市试行安全总监制度访北京市安监局
2017年3月22日,北京市安全生产监管局与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联合下发的《关于在本市市属国有企业设立安全总监(试行)的意见》(简称《设立安全总监的意见》).要求”在北京市具有生产经营活动、规模以上的二级及以下单位设立安全总监”,这一要求在安全生产的朋友圈引起了热议.这份文件对安全总监的定位是什么?其将发挥什么作用?本刊记者专访了北京市安全监管局监管一处处长魏丽萍.
白人、安全生产、北京市、总监、生产监管、市人民政府、管理委员会、资产监督、企业设立、经营活动、安全监管、专访、文件、定位、单位
K71;K41
2017-07-03(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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