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335.2015.02.023
易安民声
“不明责,怎能知责;不知责,怎能履责。抓住“新安法”宣贯的契机,学法用法,尽职履责。”<br> --易安网友发表博客文章,为新《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职责叫好!在十几年的监管实践中,他深刻体会到因乡(镇)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管职责不明确而带来的负面影响:很多人仅凭“属地监管”这么一句原则话,认为管与不管,履职与否,并不太重要,重要的是出事后是否被追责。“新安法”出台后,他呼吁所有基层安监人员放下架子,该学习就学习,学法用法,尽职履责。
2015-03-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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