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0-4335.2013.05.017
《矿山安全法》修订的原则与问题
我国的《矿山安全法》自1992年制定、1993年5月1日施行以来,在保障矿山安全生产、防止矿山事故和保护矿山职工人身安全,促进采矿业的健康发展方面,发挥了重要和积极的作用.但近20年来,我国的政治、经济、法制、科技等方面都发生了深刻变化.一是矿山企业的经济成分、组织形式日益多样化,已经由国有企业、集体企业为主,变为国有企业、股份企业、私营企业并存的局面,矿山安全形势依然严峻,需要依法规范矿山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矿山安全生产的监管体制发生了变化,需要依法确定安全监管部门承担矿山安全生产监管职责.
2013-06-2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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