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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化品经营单位消防安全监管的3个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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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目前,据各地危险化学品经营单位普遍反映:按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的规定,申请<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经营单位应当提交经营和储存场所建筑物消防安全验收文件的复印件;而依据<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公安部令第30号)的规定,从1997年3月1日开始,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内部装修和用途变更的建筑工程项目,要经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并签发<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

危化品经营单位、消防验收、危险化学品、建筑工程项目、经营许可证、用途变更、消防机构、消防安全、内部装修、监督审核、管理条例、管理规定、管理办法、公安部、储存场所、意见书、建筑物、复印件、文件、扩建

X92;TU7

2007-09-24(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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