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3384.2020.12.013
不同医疗保险形式下房颤患者应用口服抗凝药预防卒中的成本-效果分析
目的 纳入中国房颤人群的患者数据,评价新型口服抗凝药达比加群、利伐沙班与华法林在城镇医保、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完全自费3种不同医疗保险形式下用于预防卒中的成本-效果.方法 根据非瓣膜性房颤疾病自然史构建Markov模型,从3种不同医疗保险形式的支付者角度比较华法林3~6 mg、利伐沙班20 mg、达比加群110与150 mg的整体医疗成本,预测不同治疗方案下获得的质量调整生命年(QALY),并计算增量成本-效果比(ICER).结果 非瓣膜性房颤患者接受华法林、利伐沙班、达比加群110 mg bid和150 mg bid可获得的QALY分别为11.07、15.46、12.40和15.00年.城镇医保患者,当支付意愿(WTP)为1倍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36396.00元时,利伐沙班为优势方案;新农合患者,当WTP为1倍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3432.00元时,华法林为优势方案;完全自费患者,当WTP<60688.5元时,华法林为优势方案.WTP>60688.5元时,利伐沙班为优势方案.结论 在非瓣膜性房颤患者中,医疗保险待遇及支付意愿能够影响患者治疗方案决策.
成本-效果、华法林、新型口服抗凝药、医保待遇、中国人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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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956;R973.2(药事组织)
2020-12-1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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