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2-3429.2000.06.005
浅谈病人的知情同意权
@@ 随着医学模式的转变,医院的工作也应从一切以医疗为中心转向一切以病人为中心,这就要求我们广大医务人员改变观念,尊重病人的权利,尤其是病人的知情同意权,从而避免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和诉讼。
1 知情同意权的主体
《民法通则》规定,病人及其法定代理人和委托代理人是知情同意权的主体:①病人:18周岁以上的成年人,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可以独立进行民事活动,是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②法定代理人: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依次为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姐,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居民,或村民委员会等。精神病人的监护人依次为配偶、父母、成年子女、其他近亲属,关系密切的其他亲属、朋友、居民,或村民委员会等。③委托代理人:公民、法人可以通过代理人实施民事法律行为。
病人、权力、知情同意
13
R-05(一般理论)
2004-03-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共1页
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