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87X.2008.01.042
告知义务在临床护理工作中的应用
@@ 知义务与患者的知情权是对应的权利义务关系[1].随着我国从行政法规及部门规章制度高度规定了告知义务,加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赋予患者的12种权利以及人民群众对权利意识的提高,当今,在临床工作中由于医护人员未认真履行好告知义务,从而引发的医疗纠纷案例呈显著上升趋势, 成为当前引发医疗纠纷的新特点.近年要进行针对性的心理疏导,并及时与病房护士交班,交班时要避免患者在场,以免造成患者的不信任.
告知义务、知情权、患者、医务人员、医疗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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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47(护理学)
2008-05-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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