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672-187X.2004.04.045
论精神卫生立法
@@ 由于社会变革、竞争加剧、工作生活节奏加快以及其他社会因素影响,我国精神卫生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精神病患病率由50年代的2.7‰上升到70年代的5.4‰、80年代的11.1‰、90年代的13.47‰,我国现有精神病患者约1600多万人,每年约有25万人死于自杀.17a以下的3.4亿儿童、青少年中约有3000万人受到情绪障碍、心理、行为问题的困扰.精神疾病已成为当今疾病分类中较为严重的一类疾病,在我国疾病总负担中排名首位,已超过了心脑血管、呼吸系统及恶性肿瘤等疾患.占疾病总负担的1/5,即占全部疾病和外伤所致残疾及劳动力丧失的1/5.世界前10种致残的主要疾病有五种与精神疾病有关.
精神卫生、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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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0-05
2005-12-22(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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