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969/j.issn.1005-3220.2017.03.006
天水市农村女性自杀未遂者危险因素研究
目的:探讨甘肃天水市农村自杀未遂女性的自杀危险因素. 方法:对天水市3个县区23个乡镇自杀未遂报告系统2007年6月至2009年1月报告的年龄≥14岁的自杀未遂女性150人(自杀未遂组)及由同一报告者提供的近1年内无自杀行为、年龄、居住地相匹配的正常女性150人(正常对照组)分别采用自编《伤害幸存者研究问卷》和《正常对照者研究问卷》进行自由访谈及问卷调查;分析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 结果:自杀未遂组在文盲、人均年收入低、现患精神障碍、有人格障碍、对自杀接受性高、自杀意念强、既往有自杀未遂史、近1个月有过失眠、近1个月因心理问题难以工作、近1年有生活事件、急/慢性应激高、生命质量低、冲动性及攻击性高、家庭亲密性及家庭适应性低、社会支持差的发生率上明显高于正常对照组(x2=5.051~71.082,P<0.05或P<0.001);自杀行为特征为冲动性、服农药、家庭纠纷或为解脱痛苦.Logistic回归分析显示年龄<40岁、文盲、现患精神障碍、对自杀接受性高、近1月因心理问题难以工作、近1年有生活事件、急性应激高、攻击性高、家庭亲密性低进入方程. 结论:服药是天水市农村女性最常见的自杀方式;年龄<40岁、文盲、现患精神障碍、对自杀接受性高、近1月因心理问题难以工作、近1年有生活事件、急性应激高、攻击性高、家庭亲密性低是天水农村女性自杀行为的危险因素.
农村妇女、自杀未遂、危险因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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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3.9(社会学)
美国纽约中华医学基金会资助项目2007;甘肃省卫计委GSSWST2010-13
2017-07-05(万方平台首次上网日期,不代表论文的发表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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